我向百千金融贷款了一部手机为3299元,首付300,分为24期但我只还了四期,我才两三个月没还他就给我滚到了6000多我一气之下就索性不还了从去年9月还是10月开始到现在差不多已经有八九个月没还了现在他给我滚到了一两万他给我发信息说要以诈骗罪的方式起诉我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是会判决诈骗罪名成立还是说协商还款,我实际上只欠了他几千块钱连5000都不到但是它利滚利给我滚到一两万这种情况下法官会以几千块钱来衡量我贷的钱还是会一两万来衡量呢,会连利息什么全部会加进去吗
2021-06-20 11:14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