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要求法院调取对方婚前的开房记录吗?
回答数:781
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当事人因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提起诉讼时,被告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定事由提出抗辩,且原告提供的证据已经或应当被采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相应的诉讼请求。 因此,在离婚案件中,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导致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否则法院不会主动调取对方婚前的开房记录作为判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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