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2012年九月办酒席结婚的, 2013年生了我儿子,没有领证,在一起期间,他几乎不上班,经常和我吵架,还几次对我动过手,包括我怀孕期间也吵,对我又拉又拽的,2015年,我离开了他家,到外地上班,到现在两年半没有同居在一起过,期间联系他回去看过儿子,我也多次和他说我们不可能再在一起,我也不想再跟他在一起生活了,但是他想让我继续跟他在一起,而且最近总是借酒骚扰我,说我们没有法庭签字就不算,说我以后再找谁不会让我好过,请问一下,这个怎么处理?
2021-06-05 11:1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