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出来才可以提车吗

2019-09-23 10:3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根据上述规定,在事故车辆经过鉴定,相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的5日内,交警应当通知机动车方取回车辆。一般情况下,鉴定不应该超过30日。 所以,交警不能无限期扣押事故车辆。一般来说,最长35天,机动车方可以要求交警发还事故车辆;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负责人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65天发还事故车辆。 当然,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2019-09-23 10:39:29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397今日律师解答 48256

相关推荐
被司法拘留是不是就有犯罪记录了? 1回答
非法同居二十年一方出现工亡赔偿金怎么分 1回答
拆迁房是否会被查封偿还债务 1回答
未离婚,向女方索要孩子抚养费的流程 1回答
跨省女方结婚,户口迁至男方家,离婚户口怎么办 1回答
朋友打架我在场也没动手 而且还劝架了 况且我不认识对方 有法律责任么 1回答
公司欠工资不给一个人怎么办 1回答
物业公司归哪个部门管 1回答
袁花交通事故咨询电话 1回答
借线还利息算不算非法占有 1回答
骨水泥柄置换,二十年后翻修,法院还管赔偿吗? 1回答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意解除需要出具解除通知书吗 1回答
想知道自己有没有案底 1回答
老公被起诉强奸未遂,我还在哺乳期,可以取保候审 1回答
追债公司收费标准是多少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