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一方死亡债务的承担

2019-10-24 16:4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民法通则》第35条“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和《物权法》第102条,第二句“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规定了共有人的追偿权。

2019-10-24 16:42:2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486今日律师解答 49142

相关推荐
东营市五年内二次无证醉驾判几年 1回答
自己买的店面后面开个门违法吗 1回答
包工头跑了农民工问谁要工钱 1回答
不在当地法院能起诉吗 1回答
律师函多久可以寄到对方手上 1回答
原用人单位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变更协议签订新单位需要履行什么义务 1回答
我给别人分期付款了个车他不换了我坐牢吗 1回答
63岁农村务农老人交通事故,膝盖韧带断裂住院治疗对方轿车全责,医药费27000元,我该申请哪些赔偿费用,多少合理 1回答
生活费都没有了,扶养费从法律角度怎么处理 1回答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了可以回居住地法院起诉吗? 1回答
被掌掴可以报警吗?回答 1回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开发商征收土地修建房屋,然后征收的面积不够,想要我家后面的土地,开发商联合政府人员说我家的土地是被征收的,想要强行挖来用,我该怎么办。 1回答
两个担保人都有资产、执行怎么分配? 1回答
帮别人冶炼黄金犯法吗 1回答
别人刷我的信用卡不还款如何起诉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