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男方起诉离婚,七月七日开庭,双方婚后共同贷款买房一套,一个五岁女儿,起诉理由,感情破裂,房子女方和孩子居住,男方已搬离住房十一个月,房子评估预计约250万元,市场价约280万元,共同存款约十万在男方卡上,男方现提出房子归女方,贷款由女方一人承担,孩子归女方,房子价值一半抵消女儿抚养费,另出十万元抚养费。但是由于女方工资并不足以独自还贷,银行是否会选择拍卖房产?请问男方提出方案是否合理,存不存对女方及孩子的不利的后果或隐患?急盼回复,谢谢您!
2024-11-04 15:51关于您的案件,我将提供一些建议供参考。 法院是否会拍卖房产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的价值、法院的判决结果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等。 如果法院最终判决房屋属于女方所有,而男方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如房产价值的一半),这可能会给男方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但同时也会减轻女方的负担。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工作状况、教育背景、收入水平等因素,并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判决。 女方是否有能力独自偿还房贷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她确实无法单独承担还款责任,那么男方提出的方案可能需要进一步商讨。 最后,建议您与律师详细讨论此案的具体情况,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定。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