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逮捕的人可以做法人吗

2019-06-29 19:0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是由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 按照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2019-06-29 19:06:1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951今日律师解答 43792

相关推荐
离婚两年后可以要分股份 1回答
网上借了三千的高利贷到账两千三,一周期限,算高利贷吗还不上了怎么办 1回答
今天村里通知我和集资案有关,我都不知道什么事 1回答
咨询合同未签费用已付,合同成立吗 1回答
酒驾扣车没有去处理多长时间车子会被没收 1回答
公司转型,劳动合同续签,备注可以调岗位,员工拒签,有赔偿没有 1回答
子女成年后可否断绝子女关系 1回答
110报警中心在线咨询 1回答
婚内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女方向多方网贷借款的欠款该谁还 1回答
十级伤残要赔多少钱、 1回答
犯罪时怀孕的妇女审判时未怀孕可以判死刑吗 1回答
三线军工搬迁后有权卖房屋土地吗土地怎么办 1回答
用了店铺积分,公司会起斥吗 1回答
婚后车子牌照婆婆买的,算共同财产吗 1回答
铜陵善于打交通案的名嘴律师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