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习贷款学习。我把本金还完了。就剩违约金还没给。违约金就两千不到。哈尔滨银行给我打电话一直催债。我没有逾期。而且违约金利息一天接近一百。这种跟高利贷有什么区别。我想咨询下。该怎么保障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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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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