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家出走三十年联系不上如何离婚

2019-08-19 17:2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另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你再根据从198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你只要首先通过司法机关申请宣告你妻子为失踪人员,你就可再依法请求法院做出准予离婚的诉求。

2019-08-19 17:25:1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900今日律师解答 43285

相关推荐
厂里干了三个月也转正了开除是不是要赔偿 1回答
职务侵占谅解书的作用 1回答
骗保保险判刑后出来了,第一被告又起诉 1回答
怎样算家暴?爸爸打我 1回答
因房贷纠纷账户被法院冻结纠纷解决后能否解封 1回答
驾校收模拟费合法吗?收了1500元包过,后来也没用过,这违法吗 1回答
违章太多车不要了后果 1回答
婚前不给彩礼婚后不拿钱的公婆 1回答
门市拆迁写上访信怎么写 1回答
看守所最多关多长时间 1回答
汽车理赔全责方需要多久赔 1回答
钱打不到信用卡上怎么办 1回答
欠捷信手机分期5000千 等法院开庭还多少 1回答
出轨被发现离婚会被净身出户吗 1回答
手指缺失10级伤残图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