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有一个老板过去让我给他打理公司,然后同意朋友成立一个公司,给我20%的股份,让我帮忙打理,我不用出资,然后没有工资,只不过当时是口头协议的,也没有录音,也没有合同,然后我就去了,现在有一年了吧,现在说亏损了70万,现在让我跟他共同一起承担债务,我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注册资本金200万,有限责任公司。
2025-11-15 19:41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由于您在没有书面合同或正式文件的情况下与老板达成口头协议并为其工作,这可能导致您的权益受到损害。因此,建议您立即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 老板要求您共同承担公司的债务是一种常见的商业策略,即通过共享风险来分担利润。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务数额确实很大,并且您对公司的运营状况不完全满意,您可以考虑是否继续参与其中。 如果债务数额超出您的能力范围,您有权拒绝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协商解决方案,例如减少您的责任份额或寻找其他方式来分担债务。 在任何情况下,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担忧,请尽快联系专业人士进行咨询。 请记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