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在感情破裂时签订了一份财产分割协议,然后她离家出去2个多月时间,这期间她到处和男人相处游玩,然后又回来说反悔了,要另外分割财产,离婚证没有办,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2024-10-12 12:15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财产分割协议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您与您的配偶已经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并且该协议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达成的,那么即使您的配偶在协议签订后离开了家两个月的时间,如果在此期间双方就财产分割进行了协商并同意按照协议进行分配,那么该协议仍然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有效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配偶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确实与他人交往,并且有证据表明他们之间存在实质性的亲密行为或者性行为,那么这可能会导致协议中对于财产分配的约定无效,因为这些行为可能导致夫妻之间的信任度下降,进而影响到财产分割协议的有效性。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离开住所地六个月以上,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如果您的配偶在两年内一直未回到家中,而您也认为有必要结束这段婚姻关系,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提出离婚申请。 最后,我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以便得到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同时,考虑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好在涉及财产分割等问题时,尽量采取正式的法律程序,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