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败诉,相隔半年,原由是夫妻感情没达到一定的破裂,分居没满一年,有共同财产10万,孩子5岁,男孩 ,不要孩子。
2024-07-07 06:40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您在二次起诉离婚时败诉,且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的程度,且分居时间未满一年,那么您可能需要再次等待一段时间,以满足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在此期间,您可以尝试与配偶进行沟通,看是否能够达成协议,或者寻求婚姻咨询等途径来改善夫妻关系。 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贡献程度进行判决。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孩子的年龄、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原则进行判决。如果您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在诉讼中明确提出,并说明理由。但请注意,即使您不承担直接抚养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您仍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建议您在准备再次起诉离婚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分居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并考虑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