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贵州人,现在住在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因为2015年在贵州吸毒被当地公安实行了三年的社区康复戒毒!!现在桐乡公安要我离开桐乡,说是在十二月30号之前必须离开,可是我一个女孩子我不扰乱社会治安,我也不喝酒,我也没有任何朋友圈!!我想留下来!!请问我该怎么回答呢!!桐乡市的公安有这个权利吗??我认为我作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我现在已经回归社会了!我没有复杂的朋友圈,我想留在桐乡务工!!我就是想重新生活才来到这里的!!我不想回家!!求相关律师解答!!跪求,谢谢了
2017-12-08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