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黑山县香榭里B区的居民,上楼前物业让交1000元钱的押金,一年后物业经理说下水管道动了,扣1000元,墙壁打眼扣1000元,这动了,那动了等等,扣1千元。上楼前也没有明文规定,也没有什么说法,这要返钱的时候,才说动这扣一千元,动那扣一千元。我们上楼的钱他们说怎么扣就怎么扣么?嘴上说扣多少就扣多少么?这合法么?
2025-03-10 19:41您的描述中提到的问题涉及到物业管理合同中的条款和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在购买房屋时应当与开发商签订书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 对于您所遇到的情况,首先建议您查看购房合同中关于装修保证金的相关条款。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并已收取保证金,则该款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业主。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或未提及保证金事项,那么物业公司可以要求业主支付相应的罚款或损失赔偿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如果您认为物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您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要求进行调解或仲裁。 最后,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发票、收据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诉讼依据。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此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