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前夫离婚半年了,两个小孩归我抚养,离婚时说好前夫每个月给抚养费1400,但他给了三个月后就一直不给了,我想向法院起诉他,可以吗?他的户口所在地是湛江的,我和他都是在佛山南海工作,请问我可以在佛山起诉他吗?谢谢!
12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您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与前夫协商。如果双方都能接受并同意支付抚养费用,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这通常需要双方的沟通和理解。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您认为前夫未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您可以在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其履行义务,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来保障孩子的权益。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前夫拒绝或无法提供足够的经济能力支付抚养费,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无论哪种方式,建议您先尝试与前夫进行协商,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同时,在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应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并且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