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有一对患残疾的小孩,大的男孩4岁,小的女孩3个月,婚后夫妻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离婚后两小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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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因此,如果你们双方自愿离婚,并且符合法定程序,则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通常情况下是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来确定的。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孩子能够得到适当的照顾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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