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抚养费还能要吗? 协议离婚一个多月,当初说好男方与孩子断绝一切关系,不出抚养费,以后也不找孩子要赡养费,但离婚时协议里不能有这样的条款,所以民政局留档的协议书写的是孩子由女方自行抚养,男方有探视权。当时又写了一张补充协议,男方自愿放弃探视权并与孩子和女方断绝一切联系,签字按了手印。但民政局说无效。现在还能起诉抚养费吗?
2025-05-10 00:14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协议离婚中,双方可以约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等事宜。如果一方违反了协议中的约定,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 关于您的情况,由于您已经签订了一份协议,并且该协议是经过民政局留档的,因此该协议应当被视为有效的法律文件。然而,即使如此,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一方没有按照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另一方仍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您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和指导,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按照协议的规定支付抚养费。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从而为胜诉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