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患有乙肝,男方要求离婚,有一个两月大的孩子,在老家举行的婚礼,但是没有领取结婚证,如果女方走司法程序能争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2025-01-08 11:30首先,我必须强调,无论是否患有乙肝或其他健康状况,婚姻关系中的任何一方都应尊重对方的权利和选择。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该以保护双方权益为首要原则。 关于离婚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离婚权利,并且子女的抚养权应当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这意味着即使一方患有疾病或有其他特殊原因,也不得以此作为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理由。 然而,具体到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是更适合照顾孩子的条件,可以考虑通过协商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同时,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其意见并寻找共同点,以便达成协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确保您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并尽可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若涉及复杂案件,强烈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