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7月22日离婚,离婚后男方没有履行协议书上的承诺。答应给孩子的抚养费1000/月。现在只给700元,房子婚前平房,房产证南方姥爷的名字,房子动迁后,分两套房子。因为动迁房暂时没有房产证,动迁款已经下来,直接打到男方的账户,是不是就可以证明房子也是直接过到他的名下。协议书上写着房子下来分给女方一套,并补偿孩子和我各五万元。现在什么都没给,我就把离婚协议答应给他的车子开了回来。我现在想问的是如果我起诉他,会不会赢得这场官司。他能不能从我身边夺走孩子,法院重判,抚养费降低呢?到时候钱房都没得到,车子协议书写着给他的,也被他夺去呢?
2024-07-13 02:05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前夫之间的离婚协议中包含了抚养费、房产分配和经济补偿等条款。如果前夫没有按照协议履行,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他履行协议内容。 首先,关于抚养费问题,您可以起诉要求前夫按照协议支付约定的抚养费。至于房产,如果协议中明确了房产分配,即使目前房产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您也可以要求按照协议执行。动迁款已经打入男方账户,如果协议中有相关分配约定,您可以要求按照协议分配。 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父母的抚养条件、孩子意愿等因素综合判断,不会仅仅因为您起诉前夫就改变抚养权归属。关于抚养费降低的问题,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实际需要等因素来决定。 至于车辆问题,如果协议中已经明确归前夫所有,您开回车辆可能会引起争议。不过,您可以在诉讼中提出车辆的归属问题,要求法院根据协议内容进行判决。 总的来说,如果您起诉前夫,赢得官司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具体结果还需根据法院的审理和判决。建议您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准备充分的证据,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孩子的利益,避免因诉讼影响到孩子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