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找老伴,没登记。给了女方三万三千,用于女方还债。现在分手,可以要回这笔钱么
2024-10-29 21:12在法律上,如果岳父和女方之间的关系被认定为婚姻关系,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岳父对女方的债务应视为共同债务,双方均有偿还义务。因此,在分手时要求岳父返还该笔钱款可能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不过,具体能否要求岳父返还这笔钱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岳父与女方之间是否存在明确的婚姻关系,包括是否进行了结婚登记。 如果存在明确的婚姻关系,那么岳父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偿还女方的债务。 如果不存在明确的婚姻关系,那么岳父是否有权利以个人名义向女方主张债务。 由于这些情况较为复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可能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如离婚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