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跟我老板的关系很好,老板是做金融放贷的,我自己有点积蓄就放在他们那了,后来我想把钱要回来,他们说没钱还我,后来他们家人说是要去银行贷款,贷出来后把钱还给我,把我也叫上了,到了银行后,让我在借款合同上签名,还有身份证拍照,我当时不知道他们要借多少钱,后来才知道是200万,签完名字我就走了,后来,贷款批下来了,我老板他们也没告诉我,也没还我钱,直到今天我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说我是担保人,要我出庭,我才发现我被我老板骗了,现在,我想咨询律师,我该怎么办?我可以起诉我的老板骗我签担保合同吗?又或者我可以跟银行原告说明事由吗?签担保合同的人包括我一共有7人,除了我,其他人都是一家人?
2025-07-27 17:13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并且您对贷款行为表示反对,您可以拒绝签署任何文件或协议。 其次,您应该尽快与您的律师联系,以获取关于如何应对此情况的专业建议。您的律师可以分析您所处的法律环境,并提供可能的解决方案。 最后,如果您的律师认为起诉是最好的解决方式,请考虑采取行动。然而,在决定是否进行诉讼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所有可能的后果,并确保您的行动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