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个对家庭和孩子不负责任的人,我孩子曾经做过二次大手术,身休不太好。而我也有慢性疾病,身体一直不太好。但是家里的所有开支都是我一个人挣钱一个人负担,我老公从未给过我一分钱。我现在年纪大了,为了生活有些力不从心,担心孩子将来上大学没钱,就把一部分钱赠于孩子做学费和以后的健康费用。离婚时我老公不答应。后来在法官的调解下签下协议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这笔赠于属于我孩子所有。但是六个多月来,我老公并未如协议所说承担家庭的义务和给过我一分钱。所以我想再次起诉他离婚,这笔赠于要拿出来作为夫妻财产平分吗?
2020-10-19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