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起诉我,今年4月份我借了对方1万元,合同写的3万,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有微信转让记录,收到法院的传票,12月26号开庭
2025-03-16 14:38你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借贷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利息条款,并且借款人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利息,则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然而,在你的情况下,如果你没有收到过任何利息,那么你的案件很可能被驳回。此外,由于你在微信上与对方进行了款项的转移,这表明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并非是书面形式的合同,而是口头或非正式的协议。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积极应诉,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以及还款的事实。同时,你也需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据,以便于法庭上的陈述和辩论。 最后,建议你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