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男方喜欢酗酒,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无财产,无债务,无小孩,分居三个月了。之前男方一直推脱,现在打电话都不接,我想起诉离婚。 有结婚证。 对方户籍长沙望城。在外地打工3个月。 希望能委托给女律师,如没有也没关系。当事人询问如果起诉对方以后,对方愿意协议的话,律师费怎么收取。具体的希望跟律师详谈。
2024-06-22 06:18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男方有酗酒等不良行为,这些都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您已经分居三个月,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的破裂。您可以向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关于律师费的问题,如果起诉后对方愿意协议离婚,律师费的收取方式会根据您与律师之间的委托合同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律师费可能包括咨询费、诉讼代理费等,具体费用和收费方式需要与律师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可能会涉及到诉讼费用的减免或者调整。 至于委托女律师,您可以在寻找律师时提出这一要求,但请注意,选择律师时应更注重其专业能力和经验,而不仅仅是性别。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具体的律师推荐和费用情况。 建议您尽快与专业律师取得联系,详细了解诉讼流程和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需要,我可以为您提供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