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十年了,两个儿子了,他没有责任心,没有担当,每次小孩生病都是我出去借钱,现在外面还贷了五万块钱,现在感情破裂,想离婚,把离婚协议都写了,两个孩子都给他,我给两万五千块钱抚养费,那贷款由他一个人承担,家里什么我都不要,他现在有说他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女的,和家里人商量后,有说一个人一个孩子,在没有和我办离婚证,他就找了其他女人,我没有能力养孩子,我没有工作,我娘家人也不管,如果我以后带一个孩子,以后生活都是问题,像我这样法院会怎么判
2025-06-16 01:21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债务处理等多方面的考量。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生活习惯等因素,并且考虑到孩子的最大利益。 首先,关于债务处理,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即平均分配。如果您认为该债务是您的个人债务,则可能需要与对方协商并争取单独偿还或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但具体到您的孩子,由于您目前无法自行照顾,因此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可以将孩子交给对方抚养。 最后,关于财产分割,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抚养费作为补偿,以平衡双方的利益。同时,您也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请求法院裁决财产分割方案。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在做出决定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加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