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6月15日傍晚6:50左右下班回家的路上上被一辆横穿公路的自行车撞了,导致右脚脚踝处缝了五针,膝盖擦伤,当时报了警,交警来处理时时撞我的自行车全责,我不承担任何责任,当时来医院检查是时医生说不严重,就只叫他赔偿了一千元现金,还把医院的原始票据给了他,结果公司里说是可以报工伤,就跟他要了原始票据,还写了个收据给他,在上面说明以后有事不会找他,现在查出来受伤的地方有血栓,需要住院,想找他再要点赔偿不知道还有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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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费事故引起的合理必要损失由责任方按照责任划分赔偿,主要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具体理赔细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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