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我们有在法院做一个财产分割,房子归我,我前夫协助我办理房产过户后,我给他当时出买房首付的11万,房产证是我们两个人名字,现在房产证下来了,但现在除名,我没那么多钱,因为房产证要在不抵押的情况下才能更名,我房子是按揭,我一下子没那么钱,现在不过户,我想把钱给他,但想签份协议或是委托书,以后等我有钱再来过户,不需要我前夫过来签名或是办理
8小时前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双方已经完成了财产分割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书,如果一方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房款,则另一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与您的前夫协商,看是否可以找到其他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如果您想要签署一份协议或委托书,以确保将来能够顺利地将产权转移给对方,那么您可以考虑签订一份正式的书面合同。这份合同应该详细说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要明确约定如何处理产权转让事宜。 最后,如果您的前夫不愿意签署这份文件,或者您无法找到其他解决方案,那么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例如,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看看是否有其他可行的方法来解决问题。 总之,在处理这种复杂的法律事务时,最好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