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5月14号提出离职,6月18号签离职单,6月14号我说要离职,人事说不行,我有聊天记录为证。为了情面我拖到6月18号离职,但是这样我就属于15号以后离职了,公司需要处理我6月份社保问题,当时第一次说不给我缴纳五险,第二次说公司可以缴纳一半,另一半现金放在那,或者微信转账,后来我就说不用你缴纳了,但是后来发现他们竟然还想将我五月份工资和六月份工资一起发放,我就想合法维权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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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用人方这样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建议您搜集相关证据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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