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被扶养人的解释

2019-09-23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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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019-09-23 11: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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