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6000每天违约金1500合法吗
2025-02-15 16:53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因此,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支付每日1500元的违约金是不合理的,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如果双方在借贷合同时有明确的约定,并且约定的违约金不超过年利率36%(即月利率为0.3‰),那么超出部分的违约金是无效的,但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部分,则可以主张违约金不超过年利率36%。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