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子的,我去年在成都认识了一个男的,并且是短暂的恋人关系,从中我借了3598元给他,但是没有借条,我还可以要回来吗,还有一台价值7000元的笔记本电脑,都是以借的名义让他暂且用的,请问我还可以要回来吗

2020-11-09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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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020-11-09 15: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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