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妻子在与我婚前和别人育有一女,结婚前后都对我隐瞒了这事,直到有一天她前男人告诉我这事,导致了婚姻走向破裂。我现在要离婚,请问我能得到补偿吗?我自己坐过一年半的牢,婚前后也没有向她家坦白。我们分居一年了,这一年所挣的钱都用于还结婚时所借的筹办婚礼的钱(领证后才借的,用于摆酒席以及彩礼),现在我是在分居后存了一点点钱,如果离婚,这点钱算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我结婚时所借钱还未还清,属于共同债务吗?
2021-08-03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