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义公共场所定义

2019-08-12 17:3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你们的行为可以说已经不属于法律界定公共场所的问题了,而是一种人格上的侮辱行为。 至于公共场所,就是公众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谁都可以去的地方。店铺、广场、街道等等这些地方,都属于公共场所。 对于你们的店铺,你们当然可以决定谁能进谁不能进,但是这种规定必须要符合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规定,都是无效的,对于这种带有歧视性、侮辱性语言的规定,更是不能被法律所认同和保护。

2019-08-12 17:36:4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104今日律师解答 45325

相关推荐
我作为儿媳妇有权利要求鉴定赠予合同吗 1回答
打农民工的欠条,不是法人代表签字而是他的合伙人签字有法律效率吗 1回答
如果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1回答
公职人员寻衅滋事监察法是否可以适用 1回答
故意伤害罪终审在哪里 1回答
交通事故死亡签定书下来了等多久拿赔偿金 1回答
离婚诉讼,一审赔偿要少了怎么办 1回答
合同签了但是合同中有违反劳务法定的该怎么办 1回答
父母房子拆迁,怎么分给子女 1回答
律师可以用银行卡号打流水吗 1回答
女方哑巴,男方现在以家里不同意为由,分手,男方有没有法律责任 1回答
诉讼离婚,要怎么办理或申诉 1回答
网贷未确认自动下款违法吗 1回答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怎么办,能叛离吗 1回答
婚内,财产签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房产怎么过户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