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几年未催要,现在又要合法吗我于2004年建温室大棚,当时是政府立的项目,答应给无息贷款,还有补贴。后来我贷了7万,是我对象的名字。但后来给我们的不是无息货款,政府也给很少的补贴,所有的钱全赔上了。妻子也于2010年和我离婚。从2010年,农商行六年未催要贷款,到2016年突然起诉了,在我未出庭的情况下,判别我和前妻共同还款本息共计8万余元。我应该怎么办?
2025-04-12 05:45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由于您在2010年与妻子离婚,并且离婚协议中可能包含关于债务分配的规定,因此可能需要考虑是否按照离婚协议来处理相关债务。 在2016年的诉讼中,如果农商行为此提起诉讼并要求您和前妻共同偿还债务,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有证据证明债务已经归还或已经通过其他方式清偿,例如转移财产等。 如果农商银行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债务确实存在并且已经发生,或者您认为自己已经清偿了债务,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抗辩。 建议您及时与农商银行沟通,了解其具体诉求,以便做出正确的决定。同时,如果您对判决结果有疑问,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得最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