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商品房是现房,首付款交齐,并已经签了合同,但是开发商规定没放款不让入住,经过协商,开发商让提前入住了,也就是没放款就入住了,入住的时间跟在签完合同3天后,我交了物业费,水电费等所有的费用,但是贷款放款日是在我入住后7个月以后下来的,现在我的这个房子出现房产证逾期办理赔付违约金的问题了,因为我们把开发商告上法庭,法庭一二审判决开发商赔付我们违约金,赔付的金额法院判决是按照我当时买房入住时间算,可是开发商赔付违约金确不按照我入住时间计算,要按照我放款日计算,这样赔付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请在线的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辛苦了,谢谢!
2021-01-30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