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和我老婆没有领取结婚证。但在14年的时候她狠心抛弃我和孩子跑了 可在17年三月份她又来找我和好了。。就在17年八月中又一次的狠心抛弃我和孩子偷偷的跑了。。请问这样她对孩子需要负责法律上的责任吗
2024-12-07 21:26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以婚姻关系作为家庭和孩子的法定身份基础。因此,如果您的妻子确实与您离婚,并且再次返回并试图重新建立婚姻关系,这可能意味着她对您的孩子负有一定的抚养义务。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双方并未正式离婚或协议解除婚姻关系,但若能够证明存在长期共同生活关系(如共同居住、共同经济支持等),法院可能会认为双方具有维持婚姻关系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她再次离开并且随后回来,法庭可能考虑是否可以恢复婚姻关系或者继续履行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责任。 然而,具体的法律责任和抚养义务将取决于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情况。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便获得最准确和适用的法律指导。同时,也提醒您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保存相关证据、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