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休渔期未船网分了怎么处罚
2019-08-04 14:50按照相关规定,休渔期间,将对海上查获的涉嫌违规渔船严格执行“海查陆处”有关规定,一律押回指定港口集中扣押,不得在海上处罚后放行。凡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无船检部门开具的《开工批准书》,立即责令其停工、停产、整改,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严厉查处休渔渔船违规作业回港卸货;销售非法捕捞水产品;检查渔需门市是否有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等违法行为;是否有销售、代冻未经依法处理的违法捕捞渔获物等行为。 严厉打击外省捕捞渔船在烟台海域违规捕捞行为,严禁在烟台管辖渔港、码头、渔船停泊点停泊、卸货行为。休渔期间严格执行违规渔船黑名单制度,因伏休违规被查处2次以上的、未在规定港口停港或擅自转港未按期整改的、暴力抗拒检查等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渔船,3年内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取消3年内涉外入渔资格,取消当年度燃油补贴。 按照规定,沿海各县市区渔业执法机构对查处的违规渔船一律按附表所列处罚标准执行,并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明确告知违规渔民将要扣减燃油补贴的比例。对2014年因伏休违规被减轻扣减油价补助并作出承诺2015年伏休不再违规的渔船,年内若再次违规,将加重扣减燃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