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3月,我在恒昌贷款75000,但最后被收取了6000元服务费,我是个粗心的人,合同签了才发现签的借款金额是11万多点,给我的解释是都这样签的,36期,每月还3800,总数是还135000左右,每月10日为还款日,但5日就来催收,要求打款,今年10月5日因个人原因没钱打款,电话就开始来了,你不接也不好,接了一通就骂你娘B,遇到这种情况,你说我该怎么办?

2019-10-10 20:0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2019-10-10 20:09:3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992今日律师解答 44200

相关推荐
别人不给我的东西,夺过来违法吗 1回答
有什么正规的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1回答
夫妻一方有网贷,无逾期,另一方贷款买车时会告知他吗,能买车吗 1回答
孩子我给抚养费了我想带孩子过个年可以吗 1回答
哪里有免费律师咨询交通事故 1回答
欠支付宝钱还了会影响捷信分期吗 1回答
诉讼中第三人对被告的债务能承担连带责任吗 1回答
儿子买房子借钱,借据有时间限制吗 1回答
卖车方不配合过户导致没有办法买保险出交通事故 1回答
偷取公司货款3万多元然后补偿回公司 公司还是说要报警 我该怎么办 1回答
因拐卖罪被起诉为什么六个月家属还不知道情况问律师 1回答
打架打死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1回答
我在通一个地方违章四次到没有短信通知 第一次违章是在9月17号 今天最后一次才通知到我 如果知道第一次违章 后面都不会再犯 这种可以申诉吗 1回答
超过试用期未转正被辞退有补偿吗 1回答
婚前男方买房子还房贷可以走女方银行卡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