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营养费赔偿标准

2022-04-29 11:3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根据该解释的精神营养费的计算应该是以必需和实际发生为准。所谓必需,是指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某种营养品对于受害人恢复健康是必要的。计算公式为: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2022-04-29 11:33:2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567今日律师解答 49950

相关推荐
浙江平湖伤残鉴定机构在哪里 1回答
我没驾照,毁坏父亲车子,公安警察把我抓走后,坐几年牢?会不会坐牢?身份证会不会也坐牢?还有就是问一下车修好后,公安警察会不会把我无罪释放不? 1回答
事故修车赔偿款有法律限期吗 1回答
有没有规定不允许自建房换取房产证 1回答
这个可以匿名举报吗 1回答
您好,前公司拖欠工资一直以疫情情况,手边紧张为由,不能给结算工资,怎么办? 1回答
现在换身份证要回当地吗 1回答
十几年前在东莞打工,厂里给办的公积金,后来辞职没做了,现在过去了十几年,这个公积金在武汉能取出来吗 1回答
你好 并未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两个月怎么办 1回答
小区车辆倒车出车位,有盲区和右侧方来车相撞算谁的责任 1回答
办理身份证本人不去可以办理吗 1回答
你好身份证准备到期,外地人没带户口可以在当地办理吗? 1回答
在必要共同诉讼中法院只能做出一个判决 1回答
无证件货车撞三轮车了但是货车没有交通责任+怎么赔 1回答
婚后男方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女方买的戒指,离婚时算女方个人财产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