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号出台的最高法院司法解释

2019-11-07 12:3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为依法惩治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维护正常网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提供下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 (一)网络接入、域名注册解析等信息网络接入、计算、存储、传输服务; (二)信息发布、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网络支付、网络预约、网络购物、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站建设、安全防护、广告推广、应用商店等信息网络应用服务; (三)利用信息网络提供的电子政务、通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2019-11-07 12:39:5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464今日律师解答 48920

相关推荐
我已离婚十一年了,孩子在他方,而离婚时候法院给判了我给孩子一次性的生活服养费。我一付清,现在他又起诉我要服养费。请问律师我给吗? 1回答
长期矿工是否可以不发上月工资 1回答
厦门同安律师在线咨询 1回答
如果父母离婚,母亲没有工作,孩子判给谁?父亲有暴力以及语言暴力倾向 1回答
17岁强奸13岁怎么判 1回答
伪造合同印章不构成经济损失的 1回答
爷爷奶奶黑户对孩子有影响吗,对孩子以后考大学和国企单位有什么影响,孩子的监护人是爸爸妈妈 1回答
印尼法院可以单方面申请禁止令吗 1回答
百度问政给处理交通事故吗 1回答
离婚了孩子跟母亲,需要过户吗 1回答
法院强制驳回的案件怎么办 1回答
恒兴货款担保人须要什么证件 1回答
拖欠兼职工资多久可以有赔偿,大学生兼职月结工资多久算拖欠 1回答
车贷逾期收到催收涵和民事起诉状跟法院传票能不能把当前逾期的还清以后每月按 1回答
提前三十天辞职,公司超期办离职手续违法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