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为老板送货摔倒,被辞退,还不负担医药费,

2020-11-30 12:1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2020-11-30 12:18:1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30109今日律师解答 45371

相关推荐
四轮电动车在斑马线上撞两轮电动车责任怎么划分 1回答
合同纠纷,转让合同纠纷,合伙合同纠纷 1回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同时生效吗 1回答
手写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1回答
对方电瓶车全责,是不是应该全赔 1回答
非法经营电子烟怎么判 1回答
打麻将派出所笔录严重吗 1回答
试用期员工辞职提前几天 1回答
一方出了第三者另一方房子过户给了孩子 1回答
领证怀孕了想把孩子打掉离婚 1回答
安徽省2019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依据? 1回答
找不到欠款人了法院起诉可以找到吗 1回答
法院起诉押金不退合同被他拿走了 1回答
因车祸导致两处骨折,肠穿孔能评上伤残鉴定吗? 1回答
孩子和法律上的父亲没有血缘关系,可以起诉要抚养费嘛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