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表示瑕疵的法律后果
2020-12-17 18:52第一,受欺诈,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情况、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的认识中而做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在《民法通则》上受欺诈规定为无效;但在《合同法》上受欺诈规定为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无效,否则视为可撤销。 第二,受胁迫,指为达到各种非法的目的,采用一些方法造成他人精神上的巨大压力或者直接对他人肉体施加强制暴力的行为。在《民法通则》上受胁迫规定为无效;但在《合同法》中受胁迫规定为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无效,否则视为可撤销。 第三,乘人之危,指行为人刻意利用对方当事人的紧急或急迫的需要或为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当事人本意而接受对其非常不利条件的意思表示。在《民法通则》上乘人之危规定为无效;但在《合同法》上乘人之危规定为可撤销。 第四,重大误解,指行为人因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做出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在《民法通则》、《合同法》上都规定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