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第五条:若乙方因不良表现,被公司解聘不得有异议,因甲方原因,包括正常裁员或者内部调整等原因辞退乙方,甲方均按乙方销售业绩情况给予发放工资。乙方末做满月,即离职,不予以计薪,以自动弃权论。如乙方末做满一年即离职,不予以计薪,收回己发业绩工资并赔偿甲方的培训费用一万元整做为补偿。我是2002年 1月8日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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