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二楼,一楼业主将楼体大山侧打通一个门,将居民住宅改为商服开烧烤店,严重扰民,物业答复是只能协调,请问私自改商服合法么,物业是否有义务强制将门堵上?
2024-09-19 08: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不动产的用途。因此,如果一楼业主将楼体大山侧打通一个门并将其改为商业用房进行经营,这可能构成对相邻关系的影响和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在您的情况下,作为二楼业主,您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措施来减少干扰。同时,您可以考虑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这一情况,并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此外,如果您认为物业没有履行其职责,导致该行为发生,您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基于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