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保价的贵重物品快递丢失索要赔偿程序
2020-12-31 16:10寄件人将物品交付给快递公司进行货物运输,快递公司揽件后双方已成立邮寄服务合同关系。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邮政法》规定,不管快递是否有保价的给据,由快递公司自身责任导致的递物品丢失、损毁、内件短少时,除了法定的免责情形之外,快递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那赔偿数额又该如何确定呢?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赔偿主要按照保价及未保价的快件进行区分。 ·有保价的快件 保价快件的赔偿金额为保价价值范围内进行赔偿。 ·未保价的快件 未保价的快递赔偿金额,快递公司需要按照寄件人举证证明的物品价值给予赔偿。 不保价快件丢失、毁损的,赔偿的依据是相关民事法律规定,托运一方对寄递物品的实际价值负有举证责任;若寄件人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所寄物品及其价值,快递公司则需按照寄件人举证证明的物品价值给予赔偿。出现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寄件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赔偿(赔偿应包含快件损失费及快递费)。 但是如果寄件人不能自己主张的赔偿金额尽到举证责任,一般就按照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书面协议或快递单后的服务条款)或《邮政法》相关规定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