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昨天我和我妻子离婚,离婚协议是小孩归我,在协议之外的纸条写个女方只缴纳两万小孩抚养费,以后都不支付了,等签字生效后,女方不交于那两万,我是否可以起诉?
2025-01-06 03:16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涉及子女抚养费的条款应当明确、具体。如果一方违反该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可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您的情况下,您和前妻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了孩子抚养费的数额。然而,您提到的“在协议之外的纸条”中的说法并不符合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如果您认为对方没有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协商解决。尝试与前妻进行沟通,了解她是否真的有经济能力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对方的财产进行冻结或扣押,以保证抚养费的支付。 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请注意,任何行为都应遵循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避免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