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江苏省南京市租了一个房间,是从二房东手里租的,合同签了一年,2021.3.14到期,现在要把房间转租出去,已经找到租客,该怎么操作和收取费用,走什么流程能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权益,因为二房东很坑,已经同意转租,第三方和谁签合同才能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二房东说和他签合同才有效,第三方如果和他签合同该怎样保障自己的权益?怕第三方和他签了合同,房租和押金又不退给我
2021-01-20 09:55您好,转租合同应该是你和承租人签订,这即合同法上的房租转租。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十七条也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转租需要房主的同意。 2、在签订转租合同的时候必需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3、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押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约定。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 4、仔细阅读转租房屋合同,合同中的条款在双方都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双方签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