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岁入职排上镇镇府门卫直至今71岁,本人由于年龄越大就职不便而向办公室负责人提出辞职。领导首先说没有补偿金而经过相关调整后补偿分配为(57-60岁三千元、没买社保的补六千、其它三千)入岗14年共补偿一万两千元。请问是否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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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那公司没有超过60岁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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