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女方,我因为相亲认识一个男的,然后觉得聊得来就很仓促的看了家,他们那边父母也给了红包,还有买衣服的钱,加上过节给的红包大概25000元,因为性格原因不和,我先提了分手,然后他们那边狮子大开口,要46000元,是把之前来我们家带的酒和饮料,还有看家那天的酒席钱,以及我们俩个约会吃饭的钱也算进去了,因为他们家是开小卖部的,酒饮料都是批发价的,但是他们算帐估计是按照市价算的,但是我自己也估算了一下,远远要不了那么多钱,大概35000元左右,我想问一下,我需要给到他们那边的钱有哪些?还有他们现在还威胁我,限我在这个星期天把钱给他们,否则的话,就到我上班的地方去闹,这样的话我应该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
2022-03-18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