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前夫协议离婚三年了,当时结婚时没有结婚证。只是在村里登记了。有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男孩一直是在前夫家生活女孩是我带着的。两个孩子户口都在男方那里我现在结婚了想把女儿带来这边上学。我前夫不让。我现在想打官司要回女儿。
2024-08-26 00:14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与前夫已经离婚并且有协议约定,并且孩子的户口也迁到男方家里,那么孩子的户籍应当跟随其父亲。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都同意并愿意让孩子来您这边上学,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者您的前夫坚持不让孩子来您这边上学,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但请注意,具体的解决方案需要依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而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